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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成两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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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9 19:52:39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春花秋月,波涛峰峦,晨曦的明媚,暮色之苍茫,繁华的现代都市,阡陌相连的村户人家,功高盖世的英雄,倾国倾城的美女,无不给人以美的感受。

  这些所谓的“美”都是人感觉所直接触及到的,你并不需要对其做理性分析;它们也确确实实是一种具体明确的存在,不是你理性思维的结果。然而在这样的具体直接性背后,却隐藏着复杂的模糊性、变易性。比如你认为很美的一件东西,在他人看来也许很丑陋;原始人认同的淳朴、粗犷的美,在现代人看来也改变了味道;非洲土著以女子颈长为美,古代中国以女子缠足为美......

  看!美与不美与人的感受、意识有不小的关系。那么透过这些无数的美的事物,我们能否具体规定什么是美、什么是不美,由此来断定什么是美、什么是不美?也就是给美下一个确切的定义呢?这是个比较棘手的问题。

  在客观派看来,所谓美不过是客观事物组成部分之间的有规律、有秩序的结合方式,即一种部分构成整体的法则,依此法则构成的事物就美,反之就不美。这些法则包括对称、均衡、相似、重复、渐变、比例等等。还有人把所有规律性的法则概括为“和谐”,作为美的判断标准或同义词。总之在其看来美是一种规律、一种客观秩序,与人的意识无关。

  然而主观派认为美是无规律可循的,本身在不停地变易、流动,没有一个恒常的标准判断,以上所谓对称、比例等法则并不是美,只是因为表现了人的主观精神,迎合了人的精神需要,因而美就是一种主观意识感受;艺术大师创造美,并非按照一定规则进行,而完全在于一种灵感、天才、激情等。

  那么美究竟是什么?总起来说,无论哪一种观点,都把美定义为某类东西,在此之外都是“不美”或“丑”。

  要想把“美”给出一个好的、开放性的定义,必须容纳古今,把美放在一定历史阶段、一定的人的活动这一背景下思考。某一阶段的美都反映了人们积极的精神面貌,各个历史时期的美总括起来是对在人改造自然、社会能力不断增强的过程中,人类高昂、饱满、向上的精神状态的反映,给人以好的感受,充满了生命力。这就是美让人感觉可爱、幸福的根本原因。美是对人创造力的赞美、是人整个生命的历程,或在各对抗、冲突中不断突现、增长的生命力。

  另外,美也是人的自我改造的过程的反映,人对自身意识形态、精神状态进行改造、提高。如果人只是欲望支配下的动物,他们一切活动都是为了物质的获取,那么整个世界对他来说是一个优胜劣汰的竞技场,与动物世界毫无区别,还有什么美可谈?相反人不同于动物就在于人还有更高的精神追求,即一种作为人的满足感、成就感。这便产生了美。因而美是超物质的,不受物质利益驱动的玷污的,美是自我改造不断提高的表现。可以说,美与人的境遇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是与人创造力、改造力不断增强关联在一起。离开了这些,单纯地说美是哪些事物或哪种意识感受,都是失之偏颇的。

  “丑”,在起初并不是作为美的对立面,在人们看来丑或者是一种无找工作就来网络编辑文员求职招聘微信群秩序、无规律的混乱状态,或者是畸形、变态、非理想化的事物,或是虚弱、怪异引起人的某种厌恶感的东西,传说中人面蛇身的怪物,苍桑干枯的朽株,奇形怪状的岩石,戏剧中令人捧腹大笑的小丑等在他们看来都属于“丑”。

  在我们看来符合以上定义的事物并不一定是丑的,古埃及的狮身人面像,希腊神话中的诸神形象,难道不是美的艺术的结晶吗?实际上以上举的例子是不是丑有待商榷。可见所谓丑必须是对美否定的,而且是本质上的否定,即对人改造创造力的否定,使人沮丧、萎靡、堕落的东西。污染的环境、扭曲的灵魂、暴力、酷刑……令人愈加生厌。而艺术中那种无秩序、怪异,并不是丑,甚至是一种美:朽株、怪石是美的,因为合乎自然,给人以新奇感,是顽强生命力的象征,想象中的怪兽、千手佛,也并非丑,因为是人智慧、生命力的象征。然而实际生活中真有如此怪物,那可真丑了,因为它带给人无尽的恐惧和威胁。艺术中丑也变成了美,实际中美也有可能被认为是丑。

  总之是要摆脱主客观之羁绊,认识到美也好,丑也好,首先得是一种实实在在的东西,其次它给人特定的感受,是对人特定精神状态的描述;再次是无法定义的,正如幸福、正义之类,我们永远无法给予精确的规定,至多只能做某种程度的描述,在此描述过程中升华着对美与丑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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