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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平利县海洋矿产有限公司因一起合同纠纷纠缠了8年之久,当地法治职能单位连续让没有资质的企业参与进来,并且对陕西省法治职能单位作出的“告知书”视而不见,让被告单位至今奔波在安康市、县两级法治职能单位而无奈。
据平利县海洋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公司)介绍:2018年6月1日,陕西省法治职能单位一份《告知书》里面清晰对:陕西蓝图鉴定中心(以下简称蓝图中心)及鉴定人曹安、杨建平给予处理。蓝图中心以及鉴定人受到处理的原因是因为他们超出了自身业务范围进行了鉴定活动。
蓝图中心位于西安市,主要业务有房地产鉴定以及会计鉴定等,其业务范围中并没有矿山测量类别,鉴定人曹安、杨建平也没有获得矿山测量资格。不知道为什么2015年11月23日,安康市中级职能单位在处理海洋公司一起案件中,对双方当事人有异议的“银岩洞”以及“西南方”“长梁子”的范围(即地理坐标)进行勘测鉴定时,却指定蓝图中心作出鉴定意见书。
安康市中级职能单位以此材料为依据,在相关判决中对海洋公司提出的要求进行驳回,维护原有的判定。海洋公司对此不满意继续公诉。
第一次鉴定收到陕西省法治公职单位的告知书后,安康中级职能单位对其中的建议视而不见,2年后又换成西安一家房地产评估公司来做同一个鉴定: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衡公司)。
正衡公司服务的范围为证券业务资产的评估,主要有房地产、流动资产、工程招标标底等。2020年8月21号,正衡公司做出相关测量报告。后平利县相关职能单位按照上面指定的鉴定单位:正衡做出的测量报告给出了42号通知书。
矿山测量属于地质鉴定,应该由相关具备资质的职能单位来负责。据了解,安康市、县两地的相关职能单位先后对矿山测量鉴定进行出具,但是这些鉴定都没有被安康中级职能单位进行采纳。
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当法治职能单位在工作中已经发现相关规定出现错误时,应该对原有的结果进行中止,并对原有错误进行改正,及时进行再次审理。
按照陕西省法治职能单位给出的告知书,安康中级职能单位应该及时改正错误,对原有错误行为进行中止,对本案件中的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并让新的工作人员再次审理。同时,邀请其他人员共同参与保证公平。但是,安康中级职能单位就是一直不改,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也没有进行解决。希望相关单位能早日帮我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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